112學年第1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 申請公告
承辦人:葉柔均小姐 電話:(02)7736-4841
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請加入「大同大學安心就學濟助LINE社群」:https://reurl.cc/Wrl4Ke 透過即時訊息的傳遞,定期提醒辦理各項助學措施的繳件期限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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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時間(例假日不上班)
即日起至112年9月18日 下午5點止。
申辦程序
- 列印「申請表」及「生活服務協議書」填寫並簽名。
- 攜帶「申請表」、「生活服務協議書」及「應繳驗文件」至課外活動組辦理。
- 由課外活動組審核及分配服務單位,以 家庭年收較低 及 家庭現況困難者 優先核給。
申請資格及應繳驗文件
申請身分類別 | 應繳(驗)文件 |
弱勢助學第一級(家庭年所得30萬以下) | 1. 申請表。 2. 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 3. 112學年第1學期課表。 4. 111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學業總成績平均學士班需60分以上/碩士班需70分以上】。 5. 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含詳細記事) 或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6. 學生+父+母 或 學生+法定監護人 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超過70萬者不得申請。 所得資格由學校彙報教育部轉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計算方式如下:
★ 如已送交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第5、6項可不繳。 |
弱勢助學第二級(家庭年所得超過30萬至40萬以下) | |
弱勢助學第三級(家庭年所得超過40萬至50萬以下) | |
弱勢助學第四級(家庭年所得超過50萬至60萬以下) | |
弱勢助學第五級(家庭年所得超過60萬至70萬以下) | |
低收入戶子女 | 1. 申請表。 2. 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 3. 112學年第1學期課表。 4. 111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學業總成績平均學士班需60分以上/碩士班需70分以上】。 5. 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含詳細記事) 或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6. 有效期限內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證明文件,驗正本繳影本【未登載減免學生姓名者無效】。 ★ 如已送交學雜費減免申請,第5、6項可不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申辦須知
- 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請務必加入課外活動組官方帳號,並告知學號姓名,以利聯絡分配事宜。
- 申請學生需具以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與戶籍。
(2)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生不可申請)。
(3) 未向銀行申貸生活費。 - 未依時繳件或繳件資料不合格者,因無法將家庭成員資料送教育部查核所得,故無法受理申請。
- 應繳驗證件皆為「查驗正本、繳交影本」,請務必攜帶完整,未帶齊、逾期未驗者視同放棄權益不予辦理。
- 戶口相關證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含詳細記事;若與父母不同戶籍,雙方皆需檢附。新式戶口名簿範例(請點我)
- 請務必於【學生資訊系統-教務-個人資料登錄-填寫本人帳戶資料】,本校往來銀行為華南及郵局,除以上兩家金融機構外,其他銀行需自行負擔每筆匯款手續費 30 元。
相關表單下載
【學生申請】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學生申請】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
【學生申請】大同大學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及月自評表(請雙面列印)
【單位彙整】大同大學弱勢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申領名冊表
參考文件
政府端相關法規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