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專區
111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辦理公告 承辦人:劉惠文小姐,02-21822928#7523
◎申辦期間:111年1月19日至111年2月18日(對保時間不含例假日)。
◎撥款通知書繳交日期:111年2月21日17時前,不含例假日。
◎郵寄:最晚請於2/18(五)掛號方式寄出,郵寄註明辦理就學貸款,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0號 劉惠文小姐收。
◎親送:2/21(一)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組。
★★110-1學期就學貸款未通過者,110-2學期亦無法申請,因所得查調年度均為109年★★
●就學貸款資料(撥款通知書第2聯)務必繳交至學務處,才視同註冊完成●
就學貸款LINE官方帳號
每年都有大量學生,未於時間內將已對保資料繳回,甚至是超過就貸期限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至於繳納全額現金。因應上述狀況,本組特別製作就學貸款LINE官方帳號,希望可以透過即時訊息的傳遞,定期提醒同學辦理就學貸款的時程。
加入的好處:
1. 定期提醒每次辦理就貸的繳件期限,不再害怕遺忘時間
2. 定期提醒應繳資料格式,不怕再被退件
3. 輕鬆掌握最新撥款資訊,核撥款項搶先知
4. 針對就學貸款問題,專人即時回復。
就學貸款辦理流程
申辦程序:
- 進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登錄申請資料→網站連結: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
- 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或線上對保
- 於期限內繳交撥款通知書(對保單第2聯)至學務處課外組
申請條件:
110學年度所得查調年度為109年,請參考學生本人、父親、母親三人的109年度所得(學生已婚者為學生本人及配偶)
- 第一類(A):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由政府支付貸款利息
- 第二類(B):家庭年所得介於114萬至120萬,在學期間需由學生自付半額貸款利息。
- 第三類(C):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且家中有兄弟姊妹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在學期間由學生自付全額貸款利息。
可貸金額:請看本學期註冊繳費單(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貸款金額),請勿任意刪減貸款項目或金額,若有缺少或遺漏者,退件不受理。
可另行加貸 :
A.住宿費(宿舍):$12,500/$16,800 金額依宿舍規定
B.住宿費(校外租屋):$12,500 須交校外租屋切結書
C.書籍費:$3,000
D.生活費:中低收入戶$20,000/低收入戶$40,000
【撥付加貸金額】
加貸金額固定於學期末,待富邦銀行核款後,匯至學生提供的帳戶,110-1已於110年12月2日進行撥款。
就學貸款相關表單下載
就學貸款參考文件
教育部端-就學貸款相關辦法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