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113年 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助學金」《課外組收件截止日:9/23》
【校內截止收件日:9/23】統一由學校送件,承辦單位不接受個別申請
一、113年度本校名額為4名。
二、受理對象: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三、助學金金額:每人新臺幣10,000元整。
四、申請資格:
- 有中華民國國籍。
- 全年度(含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分數65分以上。
- 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 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五、申請資料:依序號排列後,繳交至課外組。
- 申請表1份。
-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或本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 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影印本1份。
【以其他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怒不受理申請】 -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正式成績單1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
- 本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 本人之匯款帳戶【非華南銀行、郵局者,匯款時將內扣手續費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