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外】115年度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研究所/大學獎學金」及「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115 年度「鄭豐喜獎學金」申請辦法
國內-研究所/大學肢障學生
一.宗旨:本會為發揚鄭豐喜精神,鼓勵優秀肢障青年自立自強,力爭上游, 特設「鄭豐喜獎學金」。
二. 獎助金額:申請學生全額錄取,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 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特別聲明:已領得(或申請中)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 〔含教育部(局)固定獎助], 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實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學金。
三. 申請資格:肢體障礙在學學生/日、夜間部正科班
◎年齡 35歲以下。
◎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在職進修班(季節班、空中大學)不受理。
◎本年度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附大學畢業成績或考研成績。
◎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a. 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b. 本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願參加本會「FB 鄭豐喜同學會」及line 群組「汪洋破浪鄭豐喜」 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本會公佈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 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四. 申請應備文件:在申請期限內,備齊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會。
1. 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 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5 年註冊章)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3. 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 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 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或照片中 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 社福論文:論文題目請至本會官網下載(至少1500字以上)。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社福論文優良者將另頒「論文獎」。 「論文獎」獎金:特優獎1萬元(1名);優等獎2千元(人數不限);佳作獎1千元(人數不限) 本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
7. 自傳乙份(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和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 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1頁 共2頁 ※第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 ※已申請過的同學第7、8項可免繳,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PS. 要重寫亦可) ※寄出前請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整齊放入信封,感謝。
五. 申請文件填寫不詳實或內容不全者恕不錄取。 ◎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確認資料備齊,缺件、補件造成作業困擾,降等處分。
六. 評審標準: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就下列標準決審 ◎障礙程度學業成績清寒程度 社會責任(社福論文評等/響應鄭豐喜同學會參與度) ※評審董事有評等之完全決定權,根據評等結果核發獎學金,申請者不得異議。
七. 頒獎方式:舉辦「鄭豐喜獎學金」頒獎典禮 所有受邀之研究所及大學得獎同學皆應出席,以促進交誼互動。 現場由本會董事頒發獎學金外,贈送出席紀念品以及舉辨抽獎康樂活動。 ◎頒獎典禮應出席學生,無故缺席者,依本公告三之規定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或出示缺席證明 向決審董事申請裁決「降等」發放。 ◎未受邀請參加頒獎典禮同學,由就讀學校教務(學務)處代為頒發獎學金。 ◎出席頒獎典禮中途離席或態度不佳違背規範者,取消獎學金及不再受理申請。
八. 申請時程: ◎申請: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 ◎初審:10月16日~10月25日 ◎決審:10月30日(五)召開董事會 ◎頒獎典禮:11月28日(六)
九. 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 一律 mail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十. 若有未盡事宜,隨時修訂之,公佈本會網站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