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5年9月21日至10月12日止。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 獎助名額:每學年大學生20名【每系至少一名】。
- 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15,000元整。
三、申請資格:
- 大學部2~4年級學生。
- 114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皆在全班前10名(含)以內,操行成績皆在80分以上。
- 以家境清寒學生優先。
四、申請流程:學生檢附申請文件 → 經導師面談並製成紙本紀錄 → 導師及系主任簽核 → 送至課外活動組
五、所需資料:申請文件可於下方附件處下載;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予退還
- 申請書 1份。
- 114-1、114-2成績單 各1份(含班排名)【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正本】。
- 師生面談紀錄單 1份。
- 清寒證明書(若無則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