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財團法人台北市禾伸堂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課外組收件截止日:10/5》

★欲申請之同學,請將申請表先行送至系辦★

【系辦截止收件日:依各系規定時間】
【校內截止收件日:10/5】統一由學校送件,承辦單位不接受個別申請。

一、目的:

「財團法人台北市禾伸堂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以下稱「本會」〉,為鼓勵品學兼優、家境清寒之學生,專心向學,特訂定本辦法。

二、補助對象:

本會之補助對象,為大同大學之大學部以及碩士班在校學生,學業成績優異者,但補助對象不含延畢生〈大學部之正常修業年限為4年,碩士班之正常修業年限為2年〉、產碩班學生、進修部及進修學院學生。

三、名額和金額:

每年補助名額為5名,每名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補助名額本會可視狀況增減〉

四、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凡條件相當者,以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之申請者優先錄取。

4.本獎助學金無「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獎學金」之限制。

五、申請必備文件:

請詳填申請資料,並檢附下列必備文件。〈資料內容不實或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六、作業時程:

1.收件:申請者須備齊相關文件,繳交至系辦,經由系辦或該系之獎助學金委員會進行初選,推薦適合學生,再將此推薦名單送交學務處,由學務處統一收件並郵寄至本會。

2.審核:本會將進行評審及面談作業,選出當年度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3.公告:獲獎名單將公告於「禾伸堂基金會」網站中,並同時發函各校學務處進行公告。

 

 

 

七、申請時間:

每年辦理一次,請各校學務處於每年10月15日掛號寄至【台北市內湖路一段91巷17號7樓 / 財團法人台北市禾伸堂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本獎助學金之獲獎學生,得優先申請禾伸堂企業之實習或工讀計劃,惟申請條件須符合禾伸堂企業當年度實習或工讀計劃之規定。〈其薪資保險依勞動相關法規作業規定〉

九、本獎助學金之獲獎學生,須參與禾伸堂企業所舉辦之企業志工服務活動或企業講座活動至少一次,該參與紀錄將作為再次申請獎助學金之審核條件之一。

十、申請相關證明文件,不予退還。

十一、本會聯絡窗口:

廖小姐 〈電話:02-26589555#211 / E-mail:helenliao@holystone.com.tw〉

十二、本辦法未盡事宜,本會得視情況另訂或隨時補充之。